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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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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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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

更新时间:2017-09-18来源:湖南日报作者:字体[ ]

       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湖南省部分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明确对省内部分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前期费用给予补助,每年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

  《细则》明确了奖补资金范围节能环保、“两供两治”、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农业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重点领域,原则上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项目收入能够覆盖50%以上运行成本、民间资本股权超过30%、2016年11月1日以后开工、处于建设期间的PPP项目都在奖补范围内资金分配方面,对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根据预算安排补助资金总额,按照建设期间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实际融资到位情况给予前期费用补助第一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补助,以后年度补助比例每年递减10%单个项目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最长补助时间3年所需资金省级负担70%,市县负担30%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补助的项目应已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管理,并随着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5个发展阶段及时更新填报系统中的项目进展信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应已签署PPP项目合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