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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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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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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7-03-02来源:区民政局作者: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739)。
  一、概述
  2016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公开民政落实举措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统筹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提供信息,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引导等任务,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保持有人管、专人抓、落到实,保持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直通车”。
  (二)围绕工作重点,明确公开内容。芦淞区民政局紧紧围绕2016年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要求以及年度民政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分工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救助低保、医疗救助、养老服务补贴、婚姻收养登记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法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有关情况的信息公开,为群众搭建第一时间知情知政的“快车道”。
  (三)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体,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宣传栏建设,通过“芦淞民政”发布信息上百条,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架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民政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主动公开了局主要职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民政法规政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政务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上百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检索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民政部门和城乡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更新内容,合理布局网页,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绩效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更新维护、定期分析、考核评估、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注:以上数据统计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