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株洲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
索 引 号:102/2017-00756
发布单位:
公开日期:2017-11-13
公开方式: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更新时间:2017-11-13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大米厂卫生所因法人贺建良身体健康状况欠佳等原因,向我局主动申请注销其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69343020312D2111),我局经审查,依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收回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株洲市大米厂卫生所公章,特此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