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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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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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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22来源:作者:字体[ ]

       2017年上半年,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第九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这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及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办发〔2017〕7号),以及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芦办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街道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着眼于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基层治理法制化,充分认识这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
  二、正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相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努力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骨干队伍建设,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富强时尚幸福新芦淞提供坚强保证。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原则上,社区党组织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居民委员会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情况特殊的,最迟在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始终贯彻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广泛表达;三是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四是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社区施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三、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人选为社区“两委”成员,特别要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选为社区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社区集体财产、拖欠社区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有其他不宜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将不能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写入选举办法。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由区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综治、防邪、信访、公安、民政、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复审。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宣布当选无效。
  (二)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优秀高校毕业生、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员中推荐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鼓励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采取不占“两委”核定职数、专职专选的方式,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社区“两委”副职以上干部。
  (三)从严控制社区“两委”班子职数。社区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5至9名,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提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区,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
  (四)优化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社区“两委”班子新提名人选,提倡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特别优秀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年龄、任职时限和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新提名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每个社区一般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每个街道力争有1名女性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个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社区妇联主席应按照法定程序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社区党组织成员。
  (五)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以本次换届为契机,切实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力争选拔一批大专文化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入社区党组织班子担任组织委员。党建专干的待遇由街道参照社区“两委”副职发放。区委拟将党建专干纳入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定向考试范围,今后通过选举或任命进入“两委”班子的,应计算其党建专干的任职年限。社区党组织要设置纪检委员。
  四、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2月)
  1.深入调查摸底和组织发动。由街道党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各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社区掌握社情民意和选情动向,特别是对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社区,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居一策”的办法,把问题和矛盾发现和解决在换届选举前。要采取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深刻认识搞好社区“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政策规定、程序环节,积极负责地参与换届选举工作。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过集中办理、上门服务、电话联系、信件通知等方式,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和党员动员工作,保证在家的党员群众都参加,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群众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提高党员和群众的参选率。
  2.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50人以上的社区,设立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可以设立党委。社区党总支(党委)要按照党章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下设若干党支部,并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兴趣爱好等,划分若干党小组。
  3.抓好财务清理审计和干部评议工作。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组织党员和居民代表对现任“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并把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社区“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4.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居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选,或者由各居民小组各推选若干人,总人数不宜超过100人。妇女代表应当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5.开展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共青团、妇联换届选举,由区团委、妇联制定方案,街道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6.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重点做好街道、社区负责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指导好领导小组成员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社区干部、居委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4月)
  1.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办法,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成员。一是实行“两推”。第一推,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要派人到场指导。参加推荐的党员和社区居民代表均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向街道党工委报告。第二推,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二是组织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社区“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工委会议的形式组织街道人大、纪检、组织、综治、防邪、公安、民政、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经区级相关部门复审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三是组织考察。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考察。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组织现任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履职述职和民主测评,对提名的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街道党工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大会选举。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社区党总支(党委)产生后,要及时做好所辖任届期满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2.做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确定选举方式。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名选举产生。二是制定选举办法。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出台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交由居民代表议定。街道党工委具体指导,确保所辖社区全部制定和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规定选民登记方式、委托投票形式和要求、正式候选人禁止资格、正式候选人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正式选举地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正式投票选举起止时间、正式候选人签字程序等细则,报街道党工委严格审定后,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向全体居民公开。三是严格审查提名候选人资格。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工委会议形式对居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经相关部门复审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候选人。要完整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四是组织好正式选举工作。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坚决打击冲击选举现场的不法行为和人员,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五是当选人资格审查。正式选举投票结果产生后,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正式候选人行为监督情况、选举过程依法依规情况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查,对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违反选举办法规定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选举程序不合法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当宣布整个选举结果或个别当选无效。
  (三)后续工作阶段(2017年4月-6月)
  1.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是推选居民小组长。召开居民小组会议,从本居民小组的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居民小组长。提倡社区“两委”成员通过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居民小组长。推选居民议事会。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由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
  2.尽快完成工作交接。街道在选举完成后7天内,按照《株洲市村主干离任工作交接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两委”把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的材料收集齐全,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要及时开展新任社区干部培训,指导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确定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3.妥善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对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人员及富余人员,街道党工委将逐一谈心谈话,帮助消除思想疑虑、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使他们真心实意地支持换届和新班子的工作。对年富力强、表现优秀的,积极探索途径,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加强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将纳入2017年街道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街道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朱国荣
        副组长:朱  昊、程  波、谢建平(常务副组长)
   成  员:易红军、陈洪浩、张  良、李成华、张  婷、谢  春、贺宏武、吴  疆(建宁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建平兼任,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安排如下:
   组织实施组:谢  春(组长)、李成华(副组长)、黄  玲、陈学敏、胡  聪、黄  凡、李水香、易星辰、周志勇、蒋海波
   纪检审查组:易红军(组长)、陈洪浩(副组长)、黄  凡、蒋海波
   保障后勤组:张  婷(组长)、张  良(副组长)、胡  聪、刘  静、黄  凡、周喜玉
      指导实施组:谢建平(组长)、刘建凡(副组长)、伍永红
   审计考察组:李成华(组长)、张  婷(副组长)、刘  静、黄  凡、陈学敏
  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落实。纪工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肃执纪监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委员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财政所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宣传、政法、公安、信访、卫生计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督促指导。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驻街道包社区指导组和风气监督组,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见附件)。街道干部要包社区,全程驻社区指导。要指导、帮助社区分析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并认真组织指导好大会选举工作,做到“五必到”“五必看”“五必谈”:“五必到”,即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必到、讨论选举办法和纪律要求的会议必到、党员和居民推荐会议必到、大会选举必到、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必到;“五必看”,即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看、选举办法必看、参会人员名单必看、推荐票和选票必看、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必看;“五必谈”,即对上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必谈、对影响力较大的党员和老党员必谈、对有参与竞选动向的人选必谈、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党员和居民必谈、对落选和离任人员必谈。  
  (三)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街道党工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对选情复杂的难点社区,要派出工作组驻社区指导,重点监督。要落实换届选举“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在候选人考察工作和考察材料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简化、更改法律法规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走捷径、搞变通;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要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宣传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大意义、重大政策、纪律要求以及经验做法,宣传近年来各地基层组织建设成效,宣传社区基层干部优秀事迹,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加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监测,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五)做好群众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建立换届选举每周一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选情复杂的地方,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社区“两委”换届基本结束时,及时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组织开展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培训,指导社区“两委”制定三年发展规划。选举工作结束后,形成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至区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