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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6-00001
发布单位:
公开日期: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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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更新时间:2015-09-25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一、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的条件:
1、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人必须具有株洲市城镇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年人均收入低于18802.8元均可,月人均收入就是不能超过1566.9元.)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申请家庭成员之间,须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家庭任一成员不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三轮车除外)、商业性门面、未参与经营入股等情况。
二、 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的程序
1、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受理。
2、社区入户调查。
3、社区公示。
4、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公示及审批。
三、 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的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儿童、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的请到房产局508处录入系统)
3、申请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半年以上,再出示未婚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有单位的单位出示收入证明,无单位的社区出示证明)
5. 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农业户口的,到村委会开证明(此证明需证明是否有房,是否有宅基地),村委会和乡政府都盖公章)
6、其他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一份,资料准备齐办事处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