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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芦淞分局关于芦淞区艺诚展柜设计制造厂艺诚展柜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7-12-13来源:作者: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艺诚展柜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艺诚展柜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办事处道田村

建设单位

芦淞区艺诚展柜设计制造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办事处道田村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7500m2其中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及固废暂存设施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木制展柜及不锈钢货架,投产后可达到年产木制展柜500套、不锈钢制品500吨的生产规模,型号及规格根据厂家要求定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流入项目北侧水塘,再经农灌渠流入枫溪港;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一级标准后排入农灌渠进入枫溪港,最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湘江水质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帘柜+喷淋塔+UV光解设备处理+15m排气筒、打磨粉尘经负压风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切割砂光粉尘经收集后通过移动式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甲苯、二甲苯、VOCs颗粒物等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和厂界浓度均能达到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VOCs、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虽不超标,但占标率显著增大。因此,企业须加强管理,确保大气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在治污设施检修、更换部件等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相应产污生产工序需立即停产,待设施正常运行后再恢复生产。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严禁治污设施停运和超标排污。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对于漆渣、废活性炭和废油漆桶等固废,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在厂区设置具有三防措施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安全处置。各种固废经上述方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